高和小涛是上海同一家酒店的同事。他们通常一起做后勤工作,如擦杯子,洗碗,折叠桌布。由于小涛年轻时患有脑瘫,智力偏低,右腿残疾。工作期间一直由高老师照顾,所以小涛非常信任高老师。2018年11月底,高某找到小涛,说他的阿姨想给他转账,但是他的支付宝被黑了,收不到钱,所以他想借小涛的支付宝账户来收钱。小涛同意帮忙,但他以前不怎么用支付宝,所以高自告奋勇帮他做了这件事。
在要求小涛开通支付宝账户后,高晓东用手机登录,不断向小涛索要手机验证码,并“帮助”将小涛的工资卡绑定到支付宝上。高先生根据小涛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,从小涛的工资卡上通过支付宝将4000多元转账到他的银行卡上。去年12月,高晓松多次使用小涛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小额、免密码支付。
当小涛发现他的钱在同事的提醒下被拿走后,他去找高先生要钱,高先生说他会还钱的。2019年1月2日,高晓涛告诉小涛,还款需要验证码。在把验证码再次告诉高某后,小涛收到一条短信提醒他,他的支付宝账户是在别处登录的,他被刷了近3000元。小涛的叔叔赶紧把小涛带到派出所报案。
去年10月,被列为逃犯的高在边境处被警方逮捕。经调查,高某曾多次骗取小涛的验证码,用手机登录小涛的支付宝账户,并通过支付宝转账和消费,窃取了小涛7000多元的资金。虹口区检察院认为,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《刑法》,应当对盗窃行为负刑事责任。